(八)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 根据《西宁市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意见》要求,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的人行道上按要求铺建了盲道、缘石坡道,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入口处修建了斜坡道。目前,我市四区三县主要街道铺建盲道近 150公里,同时,积极协调市城管局,在城市新建、改建的一类公厕中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设施纳入其中。
二、“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残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依靠和动员社会力量,以逐步缩小残疾人事业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为目标,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素质,优化社会环境,增强服务能力,努力使全市残疾人事业在“十一五”期间得到大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西宁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残疾人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切实依法保障残疾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残疾人。
--将残疾人事业融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政府各部门将相关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全面协调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工作机制。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充分动员社会力量,运用社会资源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形成全社会共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局面。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加大了工作力度。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强领导,发挥各地优势,鼓励和引导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率先发展,努力实现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
--发挥各级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二)主要目标
1、扶持5000名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对4500名农村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改善3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
2、建立结构合理、布局适当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资助1000名贫困残疾学生。
3、登记失业和求职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城镇新增就业1500名;城镇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0%。
4、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使10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训练和康复服务,其中为250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加速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