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进一步加强综合监管网的建设

  1、各级政府及基层组织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各级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组织领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2006年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为契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也要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

  2、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中央编办等关于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的规定,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齐心协力,齐抓共管,避免出现监管的重复、空隙和盲区,增强工作合力。

  3、认真落实《西宁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暂行规定》。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4、抓好群众监督举报机制建设。

  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构筑各方积极参与、信息渠道畅通的群众监督举报机制,扩大监管基础,加强监管力量。首先,要发挥群众监管的作用,以消费者协会及其基层组织为基础,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区(县)、乡(镇)、村三级消费维权监督举报机制,形成一支群众性的消费维权监督员制度,并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其监督能力。其次,发挥舆论和其他社会监督的作用。重视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拓宽食品安全信息渠道,扩大群众监督基础,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第三,基层群众消费维权举报机制的建设,由市工商局和市消协组织实施,力争 2007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消费维权点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农村是食品安全监管任务最繁重的区域,也是食品安全监管最薄弱的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关键也在农村。没有农牧业、农产品的安全,就不会有整个食品产业、加工食品的安全,没有农村、农民的食品安全,就不会有全社会、全民的安全,就更谈不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农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各项任务,要列入为民办实事的计划中,并纳入与各乡镇签定的年度目标考核。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