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雨季“三防”应急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吸取“8.17”事故灾难教训,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7]147号)和省局《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煤安管[2007]118号)等规定,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及当地政府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放灾情警报,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预警预报信息,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预警处置机制。凡出现橙色预警以上大雨、暴雨等灾难性天气,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措施。凡属下列险情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先撤离人员,再分析原因:一是大雨期间,地处沿河、泄洪区、湖泊、水库或低洼地带的;二是有明显沟渠、河床、坑洼、井筒、塌陷区等漏水,造成地面水异常补给井下的;三是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有异常情况的;四是有其它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险情的。各煤矿要完善以雨季“三防”为内容的应急预案,组建专业或兼职的防洪抢险队伍,组织抢险救灾演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做好抢险物资储备工作,做到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对号入座。各煤炭管理部门、各矿业集团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建设,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雨季“三防”调度值班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雨季“三防”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汛期安全生产动态,保证安全生产信息上下畅通。雨季期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准外出,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安全生产上。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助工作。为加强雨季“三防”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卜昌森同志任组长,乔乃琛同志任副组长,安全监督管理处、经济运行处等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值班室设在省局调度室(值班电话:0531-85685581,传真:0531-85952698)。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值班室和值班电话,严格落实雨季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小组、值班安排和值班电话要于5月底前报省局调度室。省局将于5月下旬专门听取各部门、各单位雨季“三防”工作汇报,并组织专项督查。
二○○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