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2008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煤安管[2008]33号)
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
根据1月8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煤炭工作会议和省局《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煤安管[2008]1号)精神,现将《
2008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上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一、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立足“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制定“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在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十一黄金周和冬季五个重要时期,集中“打好五个战役”。要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排查治理责任,从严、从深、从细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对排查确认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并采取科学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坚决遏制3人及以上事故。
二、坚定不移地抓好小煤矿关闭工作。要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2008年关闭9万吨以下小煤矿。对列入关闭计划的小煤矿,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并组织制定关闭回撤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关闭期限,落实关闭责任,确保2008年11月底前关闭到位。对关闭的小煤矿,要封闭井口,切断电源,并组织专项验收,确保达到规定标准。对列入关闭计划的小煤矿,要派驻驻矿安全督查员,实施专人盯守,严防关闭前突击生产、乱采滥挖。否则,提前予以关闭。
三、深化“双基”建设内涵。要按照新修订安全质量标准化、“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坚持高标准、挤水份,严格检查验收程序,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双基”建设创建活动,努力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要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煤炭企业区队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以安全业绩为核心内容的区队班组建设体制机制,组织开展优秀区队班组评选表彰,大力开展区队班组建设活动。要贯彻落实即将印发的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办法、劳动定员标准制定办法,强化劳动定员、用工管理。
四、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依照省政府办公厅[2007]147号明电和省局《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建立健全预测预警预防处置机制,严格执行紧急情形下停产撤人的规定。上半年,省局将召开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审查汇报会,逐矿进行审查,指导修改完善应急预案。要制订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计划,指导演练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