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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成立“山东省矿山水害抢险救援中心”的通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成立“山东省矿山水害抢险救援中心”的通知


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

  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为切实搞好矿山水害抢险救援工作,山东省矿山水害抢险救援中心(以下称“中心”)已完成筹备,拟于近期挂牌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名称及其工作性质

  中心名称:山东省矿山水害抢险救援中心。

  中心隶属于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委托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立足省内矿山,面向省外矿山服务,收费参照有关排水抢险救灾中心收费标准,按设备租赁费、技术服务费、设备维修费三部分收取。

  二、中心主要职能

  1、负责省内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水害发生后的抢险救援工作,并面向全国服务;

  2、负责各类抢险救援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抢险救灾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

  3、在接到抢险救灾指令后,保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安装排水设备,全力完成排水任务。

  三、中心排水设备配置及人员配备

  目前,中心已配置大流量高扬程大型潜水泵,配有排水能力100至275m3/h适用于小煤矿的各种排水设备, 配备技术雄厚的维护安装专业队伍,能满足煤矿、冶金、黄金及其他矿山水害排水抢险救援工作要求。

  四、中心办公及设备存储地点

  中心办公及设备存储地点于一体,地处新泰市,近临磁莱铁路、京沪高速公路、滨枣高速公路,东临日东高速,北接济青高速公路,205国道在门口经过,交通十分便利。

  地址:新泰市东都镇。

  联系人:范建国(联系电话:0538-7836680手机:13562815037)、 陈志斌(联系电话:0538-7836579手机:13562819076)。

  省煤炭局调度室电话:0531-85685581

  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特别要加强矿井水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水害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及时与省矿山水害抢险救援中心联系,积极组织抢险救援,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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