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一通三防”工作责任体系。煤矿企业是“一通三防”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总责,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技术负总责。要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充实通防专业人员,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健全完善“一通三防”工作各项制度,明确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各职能管理机构、区队、班组以及每个岗位的职工。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一通三防”工作纳入的监督管理的重中之重,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抓重大隐患的监控,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把“一通三防”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夯实安全基础。一是要抓好矿井通风系统的优化和完善。要加大通风系统调整力度,减阻增效,提高矿井通风能力;强化局部通风系统管理,避免不合理的通风现象。二是要抓好瓦斯的综合治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未实现升级的,必须在年底前完成,并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等要求,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使用和管理。要加强采掘工作地点的人工瓦斯检测,防止瓦斯检查空班漏检;切实加强盲巷管理,严格瓦斯排放制度,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现象。三是要抓好煤尘的综合防治。要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系统,维护和使用好综合防尘设施;要积极采用煤层超前注水、短壁注水等防尘工艺,提高采掘工作地点综合防尘的效果。四是要抓好煤层自然发火的综合防治。凡是开采煤层存在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要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和综合防灭火系统;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灭火技术、装备、工艺、材料,坚决防控自然发火现象。五是要抓好井下火药的储存和放炮管理。井下火药要严格按规定实行专运专存,各工作地点要实现专人(放炮员)管理;井下放炮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等制度,并积极推行智能放炮管理系统。六是要抓好瓦斯、煤尘、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要对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并组织职工认真进行演练,确保每个职工达到以练代训的效果。
(三)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矿井“一通三防”安全保障能力。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规定,提足用好,加大“一通三防”安全投入,提高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装备水平。一是要结合实际,积极做好以下方面的推广应用:1、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协作,研究开发“矿井通风信息智能化管理系统”,并积极推广应用井下自动风门、无压风门、调压风门等,时刻保持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合理;2、积极推广应用移动式瓦斯抽放系统,大力提高瓦斯抽放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煤层瓦斯含量;3、积极推广应用粉尘在线监测与监控系统,实现粉尘在线监测,粉尘超标报警、自动喷雾、故障报警、地面控制等功能;4、积极推广密闭、盲巷前报警系统,提高安全防控制水平;5、积极推广应用红外防灭火检测系统,提高煤层自然发火超前预防水平。二是切实加大以下方面的强制推广应用:1、认真推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分风、自动换机” 系统和掘进工作面迎头防炮崩风筒,加强局部通风系统的管理;2、积极推行瓦斯抽排风机排放瓦斯系统,提高采煤工作面隅角和架间瓦斯排放的安全可靠程度;3、扩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监控功能及范围,积极推行瓦斯智能巡检系统,完善矿井瓦斯、煤尘、煤层自然发火的监测监控手段,提高监测监控水平;4、积极推行煤层超前注水、短壁注水防尘工艺,最大限度地降低各工作地点产尘量;5、积极推行束管监测系统,提高煤层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水平;6、积极推行注浆、注氮、注凝胶、注阻化剂防火系统及复合胶体新型防灭火材料,提高矿井综合防灭火能力。7、积极推行智能放炮系统,提高井下放炮安全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