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积极配合省编办拟定事业机构编制标准。重点协助做好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和医院的机构编制标准拟定工作。
七、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12、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对中央3个法规文件、湘办发电[2007]108号以及湘发[2007]27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新出现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编进人问题实施重点督查。充分发挥“12310”举报电话的监督作用,坚持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13、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和评估制度。将机构编制工作列入对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年终配合督查部门开展专项考核工作,重点监督县市区增设机构、机构升格、超编进人、混编混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切实贯彻落实中央“五不准”的要求。
14、加强工资统发审核管理。明确审核职责,健全审核机构,严格统发范围,尽快实现“应统尽统”。进一步完善审核机制,规范审核程序,加大对相关单位的协调力度,不断完善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银行等部门相配套的工资统发约束机构。
八、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15、加快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市登记管理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和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化建设,实施网上办公。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做好日常登记和年检年审工作,做到应登尽登、应检尽检,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16、推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创新。召开质监、国资、银行等相关部门协调会,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制度。完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制度,开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第一次年度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九、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
17、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组织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分解多个课题,采取多种形式,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理解。组织行政管理理论和机构编制业务学习,提高机构编制队伍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18、加强基础工作。搞好基本制度建设、基础资料建设和工作人员基本功训练,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基层工作,指导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抓好业务基础建设和日常规范管理,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继续落实信息调研工作奖励制度,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重大改革举措、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题调研,争取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