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构建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新机制。召开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并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指导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开展“素质教育工作制度落实年”系列活动,以规范办学行为为切入点,围绕德育、教育管理、课程改革、学科教学、教师专业发展、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等开展活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课业负担,关心广大教师身心健康,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走轻负担、高效益之路。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对全省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进行评价,提高课程实施水平,认真组织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推进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督促所有市在评价初中素质教育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将高中招生指标的半数以上分配到初中学校。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实施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好地方课程建设和教辅材料等课程资源审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积极推动“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抓好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和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建设,抓好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落实,努力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实施水平
3.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由每生每年补助300元提高到小学生500元、初中生750元,补助面提高到寄宿生的8%。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不断加强教材建设,完善教科书选用和出版、发行办法,规范教辅材料管理和使用。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和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测算单价标准,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小学达到295元,初中达到445元。
4.提高基础教育实施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制定《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并抓好落实,制定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政策,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指导加强农村和薄弱学校的改造、建设,着重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修订完善《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完成第14批省级规范化学校的评估工作。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问题。按照稳步发展、适度规模、规范班额的原则,指导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提高高中教育质量。以农村为重点,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继续抓好民族教育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完成农村远程教育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