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此次企业推荐的会计师事务所一旦竞聘成功,必须连续做满2年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必须说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并报市国资委重新组织竞聘。
承担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统一委托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审计之前必须根据被审计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预审工作,并根据预审结果对审计计划进行完善和调整,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承担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统一委托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制度,每月须向市国资委通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每个工作阶段须向市国资委提交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在现场审计中发现重大问题时,应随时向市国资委报告。
(四)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统一委托审计工作结束后,市国资委将组织力量对企业财务决算工作质量和审计工作质量进行审核验收,建立企业财务决算工作质量档案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档案,并作为建立财务分类监管工作体系的重要依据。
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统一委托审计工作结束后,被审计企业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年度财务决算统一委托审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促进提高财务决算工作质量和审计工作质量。
(五)市国资委统一委托审计范围的企业,应当按照市国资委的相关工作认真做好资料上报和会计师事务所推荐等工作,认真准备,积极配合,为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开展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活动,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
(六)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或者审计质量不符合工作要求,市国资委可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补充相关资料或者重新审计;审计结论及意见不准确或审计质量存在较多问题的,市国资委可以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并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予以相应的处理。
附件:企业名单和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二○○六年九月六日
附件:
企业名单和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 号
| 企(事)业单位名称
| 2005年度
企业资产总计 (万元)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1
|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935,464.40
| *1.安永华明 13.亚洲 *25.中兴宇 37.中一 49.中达耀华信
*2.普华永道中天 *14.天职国际 26.中兴正信 38.红日 50.天通
*3.毕马威华振 15.中兴新世纪 *27.天圆全 39.中联 51.安必盛
*4.德勤华永 *16.中喜 28.华夏天海 40.中路华 52.中京华
*5.信永中和 17.华通鉴 29.高商万达 41.中鹏 53.国嘉联
*6.中瑞华恒信 18.中天恒 30.东方 *42.中鸿信建元 *54.中和正信
*7.利安达信隆 *19.五联方圆 31.兴中海 43.华颂 55.博坤
*8.京都 20.中威华浩 *32.中兴华 *44.中勤万信 56.中企华君诚
*9.中审 *21.华证 *33.华寅 45.中科华 57.中蓝特
*10.天华 *22.中天华正 34.中天运 46.华龙鼎嘉 58.中天银
*11.岳华 *23.永拓 35.中平建 47.公正
*12.兴华 *24.中洲光华 36.中建华 48.中瑞诚联合
|
2
|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3,706,456.03
|
3
|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480,226.32
|
4
|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79,143.95
|
5
| 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84,086.76
|
6
|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10,992.25
| *59.中磊 60.爱思济 *61.中证国华 62.华实
63.中天永信 64.华建 65.中燕通 66.敬业瑞之
67.普洋 68.长城 69.中公信 70.昊海东方
71.嘉信达盛 72.中鼎 73.天正华 74.京诚
75.中润华 76.正衡东亚 77.正宏 78.中兴财
79.中润达 80.凌峰 81.华益 82.全企
83.京洲 84.中逸 85.同新 86.中大
87.中北万华 88.安华信 89.建宏信 *90.亚太中汇
91.中诚信 92.华威
|
7
|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27,458.72
|
8
| 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526,931.99
|
9
| 北京市物资总公司
| 450,622.87
|
10
|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439,62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