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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度北京市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2006年度北京市企业
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
(京国资评价字〔2006〕78号)


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了解和掌握企业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资产质量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基本经营情况,促进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为各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供可靠依据,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2006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6〕193号)、《北京市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京国资评价字〔2004〕32号)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了《2006年度北京市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套报表为企业向市国资委报送2006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格式,填报范围为企业集团及所属境内外各级国有全资和控股企业,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
  二、本套报表由会计主附表、财务情况表及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其中:会计主附表是遵循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制定的统一会计报表格式;财务情况表是为满足国有资产监管需要对会计主附表的细化与说明;会计报表附注是对财务决算报表内容的解释和补充说明;财务决算专项说明是依据市国资委专项监管工作要求,对财务决算报表相关内容的专门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对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分析和总结。
  三、本套报表为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与企业分户报表的统一格式,企业除报送合并财务决算报表外,还应按规定报送企业总部及所属三级以上(含三级)境内外企业的分户财务决算报表数据,三级以下企业并入第三级企业报送;企业所属上市公司、金融企业及其他重要企业不分级次均应填报本套报表,并上报分户数据。
  四、企业集团及所属企业在年度终了,应当遵循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全面做好财产与账务清查、债权债务确认、内部往来核对、资产质量核实、正确结转损益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本套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口径、方法和要求,认真编制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以保证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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