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
(京国资办发〔2008〕11号)
市属各企业、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为做好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数据审核工作,确保数据质量,现将报表数据审核内容印发你们,请按照本通知中所列审核内容,逐项审核报表数据。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数据主要利用报表处理软件中所提供的各项功能进行审核,具体审核内容如下:
一、报表报送内容
(一)200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1.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应报送:加盖公章的汇总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所属全部基层企业分户及汇总数据各一式一份。
2.市国资委监管范围之外的市属国有企业、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应报送:
(1)企业集团总公司、一级行政事业单位报送加盖公章的汇总(合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A4纸)、编表说明、企业国有资产运营分析报告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以及所属全部基层企业分户及汇总数据各一式一份。
(2)企业集团总公司、一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报送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数据、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编表说明等材料的电子文档。
3.各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报送:加盖公章的汇总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A4纸)、编表说明、国有资产运营分析报告等材料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以及所属全部基层企业分户及汇总数据各一式一份。
(二)2007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1.市国资委监管的各集团总公司应报送:2007年度企业合并财务决算报表(含主附表、财务情况表,下同)、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说明等材料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以及所属全部基层企业分户及汇总(合并)数据各一式一份。
2.集团所属三级(含三级)以上子企业以及三级以下上市公司等重要子企业应报送:财务决算报表数据、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说明等材料的电子文档。
3.20家由市国资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的企业,除上述应报送的资料之外,还应报送《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报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