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意见》(鲁教财字[2007]30号)精神,结合2008年全省教师教育重点工作,现就做好2008年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为抓手,以“三新一德”为主要内容,以集中培训、远程研修和校本培训为主要组织形式,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分层培训,分类指导,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全面提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任务
(一)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
1. 普通高中校长素质教育专题培训。面向全省800余名普通高中学校校长,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为主要内容,进行统一培训。
2.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长省级培训。面向全省部分乡镇及乡镇以下农村小学校长,乡镇中心初中校长,举办以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修养、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和实践、学校管理理论与实践、《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解读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计划培训400人。
3. 普通高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面向全省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的新任、拟任高中校长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参照《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结合教育形势发展和我省教育实际,增加《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解读、课程教材改革、评价制度革新等内容。计划培训120人。
4. 普通高中校长提高培训。面向全省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在职校长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参照《全国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结合教育形势的发展和我省实际,增加学校人力资源的管理与开发、新课程与学校管理制度创新、21世纪新型学校创建等内容。计划培训120人。
5. 普通高中政教主任、教务主任高级研修。学校中层干部是学校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力量,也是中、小学校长后备干部的重要来源。根据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启动我省高中政教主任、高中教务主任高级研修。计划培训1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