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部分学科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部分学科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
(鲁教基函[2008]3号)


各市教育局,莱钢教育处: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号,以下简称《意见》),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部分学科教科书实施循环使用。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教科书循环使用的重要意义。实施教科书循环使用,对于保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教科书的使用效益,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优良品德和艰苦奋斗的思想作风,增强学生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都具有重要作用。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这项惠民利国的工作抓紧抓好。
  二、认真落实教科书循环使用的各项政策规定。
  (一)根据《意见》精神,纳入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包括: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鉴于我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用书目录》中初中《体育与健康》选用的教科书全部为初中三年全一册,该学科教材不纳入循环使用范围,仅在每年秋季为七年级配齐《体育与健康》教科书,供三年使用。

  (二)循环使用教科书的配备。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由中央财政统一购买,免费提供给学校。2008年配齐循环使用的教科书,近三年每年我省将根据各地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版本分布情况和当年实际学生数,按一定比例安排资金用于循环使用教科书的补充和更新。对于部分地区出现的各年级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版本不同的情况,由省里在政府采购中按实际学生数统一调剂配齐。

  (三)循环使用的教科书作为中小学校的教育装备,由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不属学生个人所有。学校要为循环使用教科书提供专门的储存场所和专柜(如学校图书馆),确定专人负责发放和管理工作。学校要统一在教科书的扉页或其他醒目位置加盖“免费提供、循环使用、注意爱护、用后交回”的图章,提醒学生保护教科书。有条件的学校要为循环教科书加装护书封皮。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