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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


  注: 1.2008年具有1届以上毕业生未参加本轮评估的高职高专院校,均须在2009年接受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教学评估工作联系电话:0531-81916526,Email:liubj@sdpec.edu.cn 。

  附件2:
  各高校教学评估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学校名称

负责评估

组织名称

联系人

姓 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备注

(评估机构建制及隶属关系)

 

 

分管领导

 

 

 

 

 

 

负责人

 

 

 

 

 

 

工作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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