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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
注: 1.2008年具有1届以上毕业生未参加本轮评估的高职高专院校,均须在2009年接受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教学评估工作联系电话:0531-81916526,Email:liubj@sdpec.edu.cn 。
附件2:
各高校教学评估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学校名称
负责评估
组织名称
联系人
姓 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备注
(评估机构建制及隶属关系)
分管领导
负责人
工作联系人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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