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召开二〇〇八年有关普通中专 职业中专毕业证书验印工作会议的通知
(鲁教职处函[2008]6号)
各有关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
我处将于5月26日至6月5日召开2008年有关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毕业证书验印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印范围:省属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职院校普通中专班毕业生,普通中专中西部联合办学中外省生源毕业生,“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学生转为普通中专学籍的毕业生、市属普通中专招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
二、验印时,各校须报送的材料和注意事项:
(一)本届毕业生当年由省(或市)计划和教育部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三)录取新生登记表(此登记表在新生入学二个月内报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作为毕业证书验印依据。录取新生如有变动,须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复文件或意见);
(四)中等职业学校验印登记表;
(五)本届学生变动情况(如退学、转学、休学、开除学籍等)的书面材料。更改姓名者须出具个人申请、个人档案以及学校、公安部门证明材料;
(六)普通中专业毕业生须有《山东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成绩册。
三、毕业证书一律以学校为单位按应届毕业生入学时“录取新生登记表”顺序编号,号码实行8位数字,前4位为发证当年年号,如今年的编号为20080001、20080002……。
四、证书和表格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工整,也可用打印机打印。
五、证书须贴二寸正面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先将学校钢印盖在照片左下角,后将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专用章钢印盖在照片右下角。
六、毕业证书一律用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学校可直接到山东教育印务中心证书办公室购买,地址:济南市历山路47号。
七、各校要派负责学籍的同志2-3人前来验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