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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的意见

  (十)选拔和培养我省会计领军人才。结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规划,制订我省高级会计人才选拔办法、培训规划和管理制度,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国际惯例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促进我省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争取将高级会计人才纳入全省人才培养规划。

  (十一)建立和完善“财会双先”的评先表彰奖励制度。要按德、能、勤、绩、廉的总体要求,在全省定期开展“财会双先”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当代会计工作楷模,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提高地位,扩大影响。

  五、进一步完善会计行政审批和会计监督服务体系

  (十二)建立健全会计行政审批机制。一是严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审批,强化准入和退出机制,做到依法审批、程序到位;二是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管、市场引导、行业自律”的原则,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三是积极引导和扶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支持中小事务所的发展,积极支持在依法、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合并,促进人才优化组合,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市州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并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认真完成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设立申请材料的审查、做好投诉事件的调查等项工作;五是按照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2005年27号令)和《湖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鄂财会[2005]15号)文件的要求,做好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监管与服务。

  (十三)深入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定期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并将会计监督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财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并用,督促各单位、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完善《会计基础规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针对不同行业特点,有重点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会计理论研究

  (十四)进一步发挥会计社团组织的作用。要以会计学会、珠心算学会、总会计师协会等会计类社团组织为主体,以高等院校为依托,以大中型企业为前沿,制订科研规划,积极开展会计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监管和评价之间内在联动关系,强化会计研究成果转化,促进会计理论研究先导作用的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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