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的意见
(鄂财会发[2009]11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会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公共财政以及会计人员服务,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六型财政”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健全会计管理体制
(一)健全会计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要根据《
会计法》的要求,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会计管理队伍建设,健全机构,明确职能,充实人员,提高素质,完成各项会计管理工作任务,不断发挥会计管理在财政管理和经济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二)转变会计管理工作的职能。各级财政部门要围绕服务公共财政、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公众需求的目标,转变职能,创新服务方式,制定会计工作发展规划,通过法规约束、政策引导、业务指导、信息服务、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措施,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计法规制度
(三)进一步做好《
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工作。一是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实行分层次、分行业、分专题、有针对性地培训;二是对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建立统计分析数据库,并及时反馈执行中的问题;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大重点企业实施新
企业会计准则的推进力度。
(四)做好实施《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各项工作。加强宣传培训,为贯彻实施基本规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广泛开展内部控制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企业按照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责任明确、衔接有序、内容完整、方法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提供条件。
三、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