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教基字〔2008〕16号)
各市教育局:
自1992年我省开展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以来,各地创建了一大批省、市、县级规范化学校,促进了全省中小学办学水平的提高和基础教育的发展。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学校的建设与管理,规范评估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我厅在总结过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做好省级规范化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要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在达到办学条件标准的基础上,重点引导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素质教育实施。
二、各地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要同中小学布局调整、改造薄弱学校、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结合起来,坚持勤俭办学、节约办学,使之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相协调。
三、普通中小学在创建过程中要积极争取政府投入,量力而行,不得负债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不得超标准、超规模建设学校。
四、各地要加强对现有省级规范化学校的管理,并对照新标准促其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对取得称号满5年的学校要及时申请复评。我厅将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对截止新标准实施前命名满5年的省级规范化学校进行复评;各市教育局要合理安排这批学校复评计划,今、明两年每年安排复评学校的数量不应少于复评总数的三分之一。复评未通过和未提出复评申请的学校,将取消其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
五、各地要根据《办法》的要求修订市、县级规范化学校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市、县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规范、完善评估工作,强化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的要求,引导学校大力实施素质教育、重视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建设节约、环保、和谐、安全的校园。
二○○八年五月七日
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规范化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全面提高我省中小学办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级规范学校的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以评估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突出过程性指导原则,提倡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全员参与。
第三条 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各地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努力扩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 省级规范化学校的评估验收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不搞地区照顾;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克服重硬件、轻软件,以偏概全的倾向。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五条 学校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有明确的办学方向和先进的办学理念。
第六条 学校按照素质教育要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个性特长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认真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实践课程改革理念,因地制宜开发校本课程,创造性地实施课程方案。
第七条 学校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较高,学校管理科学、高效,办学行为规范,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教师配备满足课程改革的需求,师资队伍整体水平高,各学科的师资力量均较强,结构合理。
第八条 学校办学条件不低于《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所规定的标准。学校评估总分达到《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附后,以下简称《标准》)所规定的分数。
第九条 学校须取得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其中新建学校申报省级规范化学校建校时间必须满3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省级规范化学校:
1、举办“校中校”,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招收往届学生插班复读的。
2、不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开设课程,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
3、不按规定要求安排作息时间,擅自加班加点,利用双休日、法定节日、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的。
4、不按颁布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材的;接受单位和个人推销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和音像制品的。
5、违反国家、省招生规定,违规招生的。
6、不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有乱收费现象的。
7、擅自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或在各级各类考试中有营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
8、违反规定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和教师排名次,单纯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高低评价和奖惩教师的。
9、校舍存在D级危房,不能及时消除的。
10、近3年有重大违法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11、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12、其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章 申报与评估
第十一条 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需经自评、申报、初审、验收、认定等基本程序。取得称号5年期满还需申请重新复评。
第十二条 学校自评达到《标准》的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均可提出评估申请。市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评估的学校进行复核并确认基本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后,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教育厅申报,要求进行评估验收。申报时需提交申请报告、申报表、学校自评报告和有关审核意见。
第十三条 省级规范化学校的评估实行先初审,后验收的办法。省教育厅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初审学校,一般于下半年组织专家组赴学校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和整改建议。学校依据整改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根据整改情况,于次年上半年组织进行评估验收。
第十四条 专家组初审、验收和复查评估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听课、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初审、验收和复评都要充分听取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反映,按照标准逐项逐条核实、评估,并做出结论。专家组组建与管理按《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专家组组建与管理办法》(附后)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普通高级中学、特殊教育学校省级规范化学校初审、验收和复评由省教育厅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省级规范化学校初审、验收和复评由省教育厅或省教育厅委托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省教育厅对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估的学校进行抽查,所有评估专家均由省教育厅从省评估专家库抽取,实行异地专家评估。
第十六条 省教育厅依据专家组评估结论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听取各方面反馈意见,经省教育厅研究批准后,授予“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
第四章 管理与复评
第十七条 省级规范化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5年,有效期满前,学校应主动申请复评。经复评合格的学校,可保留原称号;复评不合格的学校,给予黄牌警告,并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期1年,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
第十八条 省级规范化学校改建、扩建,校区迁移及学校合并应按复评程序进行复评;学校未提出复评申请或复评未通过的,其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自然取消。
第十九条 实行省级规范化学校随访制度。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省级规范化学校进行不定期随访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给予黄牌警告,进行为期1年的整改。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或随访抽查发现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撤销其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同时自然撤销市、县级规范化学校称号。
第二十条 被取消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的学校,1年后可重新申报省级规范化学校。被撤销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的学校,3年后方可重新申报省级规范化学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10日起执行,之前的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则以本《办法》为准。
附:1.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专家组组建与管理办法
2.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
附1: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专家组
组建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专家组(简称“专家组”,下同)的考察评估工作,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廉洁和高效,推动评估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家组是受省教育厅委托,在特定时间内,进校从事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验收的专家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对申报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并向省教育厅提交考察评估意见。专家组成员应本着对省教育厅、参评学校和专家声誉负责的态度,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开展评估工作。
第三条 省教育厅建立评估专家库,根据评估任务每次从专家库抽取专家,临时组建专家组。专家库入选成员主要由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和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家组成。
第四条 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熟悉学校管理,了解教育改革趋向,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三)熟悉评估标准,对教育评估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四)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工作勤恳,具有团队精神,能团结其他专家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各项评估任务。
(五)身心健康,能胜任现场评估工作,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六)能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参加验收评估工作。
第五条 专家库建库与管理:
(一)省教育厅建立200名左右的评估专家库。在入库人员中,中小学校长、副校长由县、市教育局逐级推荐,省教育厅遴选入库;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由省教育厅根据需要直接聘请入库。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评估需要,定期充实调整,每批次调整人数不少于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对玩忽职守、违反国家有关廉政规定以及累计2次邀请而未能参加实际评估工作的,将取消其评估专家资格。
第六条 专家组根据需要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合理组建。赴各校现场考察的专家组一般由5-7名专家和1名秘书组成。组长主持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期间的全面工作,包括拟定专家组成员的分工,组织专家组的考察,主持专家组讨论,负责起草专家组评估意见,代表专家组向学校反馈考察评估意见等。专家组成员遵循分工合作的原则,完成各项考察评估任务。专家组秘书负责专家组与学校及省教育厅之间的联系,负责会议记录,协助专家整理、汇总和上报有关考察评估材料,做好专家的有关服务工作。
第七条 专家组成员的职责:
(一)服从验收评估工作安排,积极参与验收评估工作。
(二)学习、理解评估方案,掌握评估标准,审阅学校的自评材料,了解学校自评工作的情况。
(三)根据自评材料,按照评估标准对被评学校的自评情况进行评估复核。
(四)根据复核及现场考察的情况,按照分工,对照评估标准确定评估分数,写出评估意见。
(五)及时总结省级规范化评估工作的经验,发现问题,提出修改评估标准的建议与改进工作的意见。
第八条 专家组工作程序:
(一)评估专家组成员评估前集中培训学习,熟悉评估标准,审阅学校自评材料,制定评估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分工。
(二)听取学校情况汇报。
(三)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实地考察。
(四)参加教育教学活动。随机安排听课,观看学生课外活动、体育活动和艺术教育成果展示,考察学生的基本知识、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状况。
(五)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个别访谈。
(六)进行测试和问卷调查。
(七)根据现场考察的情况,形成对参评学校的评估报告。
(八)向被评估学校反馈评估验收意见。
第九条 专家组成员进校考察工作的要求与纪律:
(一)排除各方面干扰,坚持评估的公平公正。
(二)专家组成员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在专家组内积极表达个人的见解和意见,一旦专家组形成对学校评价的结论性意见后,专家个人不得随意发表与此相悖的观点和意见。
(三)评估期间,食宿由被评估学校统一安排,不住三星级以上的宾馆,按工作餐标准就餐。专家要廉洁自律,不接受被评估学校馈赠的礼品、礼金,不参加与验收评估无关的活动。
(四)专家要遵守保密规定,专家组内部讨论的意见及评分情况等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附2: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
一、普通高级中学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要点
| 分值
| 评分办法
| 得分
|
自评
| 复评
|
A1
办
学
条
件
400
分
A1
办
学
条
件
400
分
A1
办
学
条
件
400
分
| B1
学校
规划
70分
| C1、校园选址、布局符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各功能区划科学、合理。
| 10
| 校园选址、布局不合理酌扣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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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高中独立设置,学校规模适宜(24-48个班),班额不大于50人。
| 20
| 规模和班额各占10分,规模超过60个班、班额超过56人各酌扣5-10分;高中未独立设置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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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学校有独立的校园;生均占地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区建筑占地面积)不低于《标准》规定;可硬化活动场地及校园道路全部硬化,路面平整清洁;生均绿地面积不低于4㎡。
| 40
| 无独立校园扣15分;生均占地面积每少1㎡扣5分;未按要求硬化扣5分;生均绿地面积每少0.1㎡扣1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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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校舍
120分
| C4、校舍生均使用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使用面积)不低于《标准》规定。
| 10
| 生均使用面积每少0.1㎡扣2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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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维修及时。
| 10
| 设计与质量不符合要求或维修不及时,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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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普通教室、各科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公共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及生活用房的设置、数量、面积、设计达到《标准》要求;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符合《标准》要求,布置合理,整洁、完好。
| 80
| 每有一类校舍面积不达标扣5分;无体育活动室、探究实验室分别扣10、5分,体育活动室面积不达标扣2-6分;其他教学用房每少一口扣3分,办公生活用房扣2分;室内固定设施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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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学校取暖、饮水设施齐备;寄宿生宿舍(含浴室)、食堂设计合理,寄宿生均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3㎡、1.5㎡;宿舍食堂设施完备。
| 20
| 宿舍、食堂生均使用面积每少0.1㎡扣2分,设施不完备扣5-10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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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运动
场地
及
设施
50分
| C8、学校田径场、足球场、篮(排)球场等运动场地数量、面积达到《标准》要求;田径场跑道为塑胶或炉渣跑道,跑道规范、平整、无杂物积水。
| 40
| 无田径场扣20分,每少一个篮、排球场或未单设置的分别扣3分,田径场及跑道不符合要求扣4-8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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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室外体育设施数量、规格达到《标准》要求,安放科学、牢固,维修及时,维护良好,保证使用安全。
| 10
| 数量不足、维护不好分别扣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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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教学
设施
设备
130分
| C10、理科实验教学及通用技术仪器、器材,根据课程标准和学校规模配备,达到《标准》要求,并及时补充。
| 35
| 每学科仪器器材配备不足扣4-6分,易耗器材补充不及时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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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文科各学科教学装备达到《标准》要求。
| 5
| 每学科不达标扣2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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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艺术、体育、卫生及心理咨询室所需器材,根据课程标准和学校规模配备,达到《标准》要求。
| 20
| 每类器材达不到要求酌扣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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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理科实验室及其他专用教室以及公共教学用房需要的固定设施、设备达到《标准》要求,水、电、通风设施完善。
| 10
| 达不到要求酌扣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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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学校按信息技术课程和《标准》要求配备学生用计算机,计算机教室微机配备达到上机学生人手一机;专任教师用微机达到人手一机;多媒体教学设备和各种电教器材、教育资源、办公用计算机和现代办公设备达到《标准》要求。
| 20
| 计算机室微机数量每少一台扣1分(按最大班额计算),教师用机每少一台扣2分,多媒体设备每少一套扣3分,其他电教器材、教学资源、办公设施不符合要求酌扣1-3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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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建有具备公共信息交流、行政管理、教育资源、教学科研等应用平台的校园网,教学、管理、办公等信息交流实现网络化管理,多媒体教学实现班班通。
| 20
| 校园网达不到要求扣10分,每有一个班未实现多媒体班班通扣2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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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学校图书资料数量充足、分类比例合理,设有电子视听阅览室;生均藏书、报刊杂志、工具书和教学参考书达到《标准》要求;每年图书更新数量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 20
| 生均图书每少1册扣0.5分,报刊杂志、工具书每少1种扣0.1分,无视听阅览室扣5分,图书更新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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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教育
经费
30分
| C17、教育经费来源稳定,能保证学校正常运行和长期稳定发展;政府所拨经费逐年增长,经费拨付及时、足额到位,无平调、截留现象。
| 30
| 无财政拨付经费扣20分;经费不能逐年增长、不能及时拨付、不能足额拨付各扣5分;有平调、截留现象各扣10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
|
|
A2
学
校
管
理
300
分
A2
学
校
管
理
300
分
A2
学
校
管
理
300
分
A2
学
校
管
理
300
分
A3
素
质
教
育
实
施
300
分
A3
素
质
教
育
实
施
300
分
A3
素
质
教
育
实
施
300
分
| B6
办学
理念
与
发展
规划
30分
| C18、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教育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条件;并具有自己的办学特色。
| 10
| 依据实际情况分3档计8、9、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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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9、办学理念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有落实办学理念、培养目标的具体措施及实际行动,设计并实施组织管理、文化建设、课程建设及校园建设等教育教学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 10
| 依据实际情况分6、8、10分3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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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20、根据学校实际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立明确的办学目标和近期、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规划涵盖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得力,近期规划实施情况好。
| 10
| 依据实际情况分6、8、10分3档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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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管理
机制
40分
| C21、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长办公会议制度,研究决定学校重要事项;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实行岗位责任制;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制定了科学、全面的考核办法。
| 15
| 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全员聘任制每项5分,依据际情况按3、4、5分3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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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管理科学、高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手段现代化;有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并有效实施;各种管理档案健全完善。
| 15
| 3项内容每项5分,依据际情况按3、4、5分3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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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学校校务公开,党组织监督、保证作用和教代会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学生、家长、社区能有效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并监督学校工作
| 10
| 依据实际情况分6、8、10分3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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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班子
建设
30分
| C24、校长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领导班子成员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班子成员有较高的道德修养、管理能力,有现代教育思想、现代管理意识和新的课程理念,有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班子结构合理、团结合作,有民主平等的交流氛围和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
| 20
| 校长不符合任职条件本项不得分,班子成员一人不符合任职条件扣5分,最多扣10分;班子工作情况分6、8、10分3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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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5、领导班子坚持定期专题研究教育教学工作并形成制度,班子成员每人近两年至少有一篇针对教育教学的体会或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 10
| 无制度扣5分;除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外,每有一人无论文发表扣1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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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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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
队伍
建设
70分
B9
队伍
建设
70分
| C26、教师配备满足课程开设需要;专任教师均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有一定数量的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实验教师、卫生技术人员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符合规定;教辅人员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熟知岗位职责要求。
| 20
| 教师配备不能满足课程开设需要扣5分;结构不合理扣5分;实验、卫生、心理健康教师等人员未按规定配备,分别扣2分;无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每名扣1分;有代课教师每名扣1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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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7、学校有师德建设具体措施;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并尊重学生,有社会责任感,有合作与奉献的精神,学生、家长、社会满意。
| 10
| 依据实际情况分6、8、10分3档计分。存在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现象扣3-5分,有教师违法犯罪事件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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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8、教师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掌握并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尊重个体差异,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学会学习;教师能够胜任高中各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具备开展网络环境下的专业发展及教育教学活动能力,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学校具有一定数量的省、市级以上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 15
| 3项内容分别依据实际情况分3、4、5分3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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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9、学校注重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重视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培养,有切实可行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计划与经费保障措施,确保一定数量的教师参加各类校外继续教育和学术研讨活动,一定数量的教师能赴省外、国外考察学习;教师有自我发展的目标和计划;基本形成优秀的教师群体和学习型的学校。
| 15
| 3项内容分别依据际情况按3、4、5分3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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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0、学校具有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班主任工作评价机制和奖惩制度;经常组织班主任学习培训和开展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提高班主任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有一定数量的班主任获得各级表彰奖励。
| 10
| 制度建设、班主任培养各5分,依据际情况按3、4、5分3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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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
办学
行为
60分
| C31、坚决纠正各种错误的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抵制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影响,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 10
| 有妨碍学生健康成长办学行为的,酌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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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2、严格执行省关于高中招生有关规定;不违反“三限生”招生政策;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举办实验班;公办普通高中不招收复读生。
| 10
| 有违规现象B10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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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收费政策,无乱收费现象;认真执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 10
| 不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有乱收费现象的B10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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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4、学校选用教材和教辅资料符合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无违规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推销的教学用书和音像制品现象。
| 10
| 有违规现象B10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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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5、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基本规范》)中关于学生作息时间、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以及作业量的规定;不组织、不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学校作息时间须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10
| 有违规现象B10项不得分;作息时间未在学校网页、校门口向社会公示的酌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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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6、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学籍变更管理规范。
| 10
| 无纸质或电子学籍档案本项不得分,管理不规范酌扣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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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
校园
文化
建设
30分
| C37、校园环境绿化、美化,整洁、美观、有序,校园文化环境注重教育性、科学性、特色性。
| 8
| 依据际情况按4、6、8分3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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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8、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树立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国旗悬挂规范;名言、警句符合素质教育理念、体现时代精神。
| 6
| 不符合要求,按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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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9、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校园文化活动;每年定期举办全校性运动会等综合文体活动;学校有固定的展室、宣传栏或文化长廊等宣传教育设施,定期举办校史、德育、文化、艺术等各类教育展览。
| 8
| 依据际情况按4、6、8分3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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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0、注重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在教育教学和学校宣传中使用规范字。
| 8
| 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各4分,发现不规范现象分别酌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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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
安全
与
常规
管理
40分
| C41、学校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有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近3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 20
| 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扣5-10分,应急预案不全或不符合实际扣3-5分,发现一处安全隐患扣5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有D级危房或近3年曾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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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2、学校能因地制宜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卫生机构和卫生制度,开展教学卫生监督工作,重视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积极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用眼知识和方法,定期进行学生健康检查和体质测试,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 10
| 安全教育、演练4分,按实际情况计分;健康教育与卫生工作3分,按实际情况计分;体检测试3分,未进行体检、体质测试或无健康档案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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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3、校舍、资产管理规范;各种教育设施、设备维修及时,维护良好。
| 10
| 管理、维修维护各5分,依据际情况按3、4、5分3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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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
德育
工作
50分
| C44、学校德育工作目标明确,德育机构、制度、基地、措施健全,符合实际;建立了全员德育工作机制和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网络,建立家长学校,重视与家长的沟通,充分发挥家校共同教育的作用。
| 20
| 德育工作机制、计划措施、机构、基地、家长学校健全各计4分,每项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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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5、重视学生干部培养,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作用;注重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文明礼貌教育,积极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德育活动,并注重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积极进行德育渗透;学校各类活动和课堂教学,以及各类考核测评均体现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基本要素的培养,张扬学生个性。
| 20
| 学生管理及干部培养、德育活动各占7分,依据际情况按5、6、7分3档计分;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培养依据际情况按4、5、6分3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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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6、重视开展公民道德、民族精神、理想信念、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全的人格;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近3年没有因心理因素引发的恶性事件及学生犯罪现象发生。
| 10
| 未开展各种专题教育,分别扣2分;有恶性事件或学生犯罪现象的,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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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
课程
与
教学
110分
B14
课程
与
教学
110分
| C47、根据学校实际,做好学校课程规划,制订合理的课程开发与实施方案,开设足够供学生选择的符合毕业学分要求的课程(模块),切实保证学生每个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必修课程,开足各必修模块课时;选修模块开设数量能满足更多学生自主选择的要求;学校课程种类数量充足、富有特色;按照规定要求认定、管理和上报学生学分。
| 20
| 有随意增减课程、课时现象的本项不得分,选修模块、学校课程未按规定开设分别扣10分,开设数量不足酌扣3-5分;未按规定要求认定、管理和上报学生学分扣8-10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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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8、课堂教学目标既体现课程标准要求,又符合学生实际;教学过程思路清晰,注重师生互动,注重突出重点、突破难点,适应学生的接受能力;教学内容科学、严谨、完整,体现思想性和时代性;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积极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多种学习方式;合理利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在教学中的辅助作用;课堂教学效益高。
| 20
| 依据实际情况分14、16、18、20分4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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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9、积极开发并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展研究性学习,重视现代信息资源的利用,培养学生收集、处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为学生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各种学习与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和支持。
| 10
| 依据实际情况分6、8、10分3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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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0、建立学生选课制度,实行走班制度,形成常规班与教学班并存的班级组织形式,并为学生自主选课提供科学指导;指导学生确定文理发展方向不早于第二学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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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课制度不规范扣3分,存在无选课制度、违规提前文理分科现象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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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1、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并与高中课程改革要求相适应;有规范、可行的教学常规和教研活动要求;有学校、年级、学科教学观摩制度;有对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教学设计、作业内容与批改等教学常规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并纳入教师考核的管理机制;建立各种业务档案,充分发挥业务档案材料在教育教学、教研科研、教师专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 20
| 制度完善、检查落实分别占8分,依据实际情况分4、6、8分3档计分;业务档案4分,依据实际情况适当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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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2、建立体育、艺术、技术、实验、图书、计算机室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使用效率高,使用记录规范;图书阅览室、计算机室、实验室、体育活动室在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
| 30
| 管理使用24分,每项4分,管理不善每项扣1.5分,使用效率低扣2.5分;每有一室未开放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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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
教育
科研
40分
| C53、建立了科学可行的校本教研制度,有适应教育发展趋势和本校实际教研和教科研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对教研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和时间的保障措施。
| 20
| 制度、计划、保障各5分,依据实际情况按3、4、5分3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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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4、教师普遍具有科研意识,结合教学实际参与各种不同级别的课题研究;学校承担有省、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有已经结题的研究课题,并在教育教学中产生良好效果;有一定数量的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多项研究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在市以上范围推广。
| 20
| 课题研究、论文各占6分,依据实际情况按4、5、6分3档计分;成果在省、市级推广分别计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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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6
教育
评价
40分
| C55、根据素质教育要求,积极改革评价制度;立足学生、教师及教育的发展,形成科学的课程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等体系;重视社会人员、家长对学校教育评价工作的参与,建立相应保障措施并定期向社会、家长通报学校课程与教学规划、实施方案以及学生素质发展状况。
| 20
| 课程、学生、教师评价、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和家长社会参与各5分,依据实际情况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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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6、评价方案以促进学生、教师发展为目的,科学、合理、全面。做好学生学分认定、基础素养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并根据学生学分修习、基础素质发展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全面评价学生,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从职业道德、专业发展、工作实绩(如:学生合格率)等方面全面评价教师,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主要标准评价教师。
| 20
| 学生、教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各占10分,依据实际情况按10、8、6分3档计分;存在违规现象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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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7
学生
素质
发展
60分
B17
学生
素质
发展
60分
| C57、学生能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 14
| 依据实际情况按10、12、14分3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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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8、学生有强烈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有较强的独立学习的能力,能较好地调控自己的学习进程,有对学习结果不断反思的习惯;学校重视研究和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制定针对性帮助办法;重视在人文科学和科学课程方面对学生的培养,发展学生特长;学生学业水平合格率达全市同类学校平均水平以上,毕业生适应能力强,整体素质好,得到社会认可。
| 20
| 学习能力习惯、学困生转化、特长生培养、毕业生水平各占5分,按3、4、5分3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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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9、学生有较强的健康意识和能力,养成了体育锻炼的习惯,具有一定体育技能和强健体魄,掌握一定的音乐、美术知识与技能,有较高的欣赏美和表现美的能力,大多数学生能积极参加各种体育和艺术活动;认真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的要求;有效实施《学生体育健康标准》,学生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肥胖和近视发生率明显下降,形态、机能指数达到省同年龄组优秀水平。
| 14
| 体育健康、艺术各占5分,按4、5分2档计分;各项活动开展4分,依据情况酌情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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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0、积极组织学生参加通用技术等实践性学科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研究性学习,在实践中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有一定数量的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能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科技意识强,动手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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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参与、效果各6分,按4、5、6分3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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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办
学
特
色
30分
| B18
办学
特色
30分
| C61、学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了本校独有的优于其它学校
的独特优质风貌;在教学管理制度、运行机制、教育模式、课程建设、教学方法、特长培养等方面,体现自己的特色,对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效果显著,并得到社会及师生的高度认可,在市、省、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特色项目具有一定稳定性。
| 30
| 经认定形成了学校独特办学特色,计10-15分,在全国、省、市产生一定影响,分别计15、1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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