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08年印刷企业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08年印刷企业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委员会、各印刷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尽快构建以“四大准入”(企业、市场、职业、岗位)为基础的新闻出版行业管理体系的要求,根据印刷行业管理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08年印刷企业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新出印〔2007〕1639号)部署,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将于2008年上半年对北京地区印刷企业开展审核登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印刷企业审核登记工作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创新管理思路,完善管理机制,更新管理手段;动态掌握印刷企业基本现状和全行业改革发展基本情况,强化印刷行业管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努力在印刷业构建“四大准入”管理体系,特别是要进一步强化印刷企业退出机制,对严重违规、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审核登记;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更好地推进依法、科学、民主行政,促进印刷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审核登记范围

  参加审核登记的单位为所有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单位及个人(以下简称印刷企业),含2007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

  三、审核登记工作的周期与分工

  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刷企业审核登记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根据北京的实际情况决定,自2008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印刷企业审核登记工作,双数年组织实施。各区县文化委员会协助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对北京地区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及专项排版、制版、装订经营印刷许可企业进行审核登记(各区县文化委员会具体负责表格发放、按照统一安排的时间收集相关材料,协助审核并汇总审核情况);从事复印、打印企业及个人的审核登记工作由各区县文化委员会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四、审核登记工作的方式

  依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北京地区印刷企业的审核登记工作将结合采取网上审核登记的方式进行。2008年的印刷企业审核登记,北京地区的出版物印刷许可企业必须采取网上填报数据、审核通过后打印表格并报送相关材料的方式;其他经营范围的印刷企业,暂不要求采取网上审核登记的方式,只需按照要求填报纸介质表格和其他材料即可,但有条件的也可以采取网上审核登记的方式。今后,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将逐步对印刷企业全面实施网上审核登记。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