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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实施2007年度报刊核验及换发出版许可证的通知


  (三)现场核验换证:经我局审核,年检信息状态栏显示2007年度报刊年检表 “锁定”后,请各报刊出版单位携带以下文件到我局行政办公大厅办理年度核验及换发出版许可证手续。

  1、用A4纸打印的经出版单位、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报纸(期刊)登记表》一式五份;

  2、《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用A4纸打印的经出版单位、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一式三份;

  4、报纸出版单位2007年度连续出版的30期样报一套,期刊出版单位2007年度连续出版的样刊一套;

  5、社长、总编(主编)《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6、2007年报刊出版单位年度自检报告一份。

  自检报告包括年度报刊出版、发行情况、是否坚持办报(刊)宗旨和正确的舆论导向、获奖和违规情况、记者证和记者站的管理及下属单位经营情况等内容。

  (四)中央单位主管的报纸、期刊由其主管部门集中到我局办理核验及换证手续,市属报刊出版单位请到我局办理核验及换证手续。今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上门服务,为报刊出版单位数量较多的主管部门集中办理年度核验及换证手续,请相关主管部门及时与我局联系。

  五、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及换发许可证的要求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文件,我局负责为2007年度核验合格的的北京地区报纸、期刊出版单位免费统一换发新版《报纸出版许可证》和《期刊出版许可证》。缓验的报纸、期刊待年度核验合格后再予换发。2007年度核验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重点检查报纸期刊是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按照批复的办报(刊)宗旨、业务范围出版;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变更主管主办单位、擅自改变或增加文种出版、一号多刊、一号多版等问题;

  (二)重点检查报纸期刊是否严格按照登记的刊期、开本正常出版,是否存在擅自休刊或休刊超过规定时间等问题;是否严格按规定出版增刊;版面、文字、印刷制作等出版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重点检查报纸期刊是否严格遵守报刊出版规定,是否存在封面标识不规范、版本记录信息不全、违规刊登广告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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