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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2008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年底。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各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事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出版总署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6月4日至2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6月4日至1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提交《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按规定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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