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形式
开放日活动形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主要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两种方式。按照开放的项目分为综合开放日和专项开放日。综合开放日活动主要是以参观办公环境和听取情况介绍的形式,向公众介绍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重点工作,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面的问题。专项开放日活动是就工商某项职能或工作定期向公众开放,按内容可分为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开放日、消费维权开放日、经检执法办案开放日、市场巡查开放日、商品检测开放日、企业信用开放日等。也可采取行风监督员会议、实务公示会、记者通报会、领导接听群众热线以及工商所长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等工商开放日活动形式。
四、主要步骤
1、确定主题。每次开放日活动均要确定一个主题,主题要求鲜明、亲和、通俗,内容具有可行性和公开性、易操作性。
2、征集参加人。通过公告或邀请等形式征集参加人。征集的内容包括开放目的、开放主题、开放内容、开放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参加名额、联系方式等事项。
3、确定人员。在征集的基础上,按年龄、性别、文化、行业等综合因素筛选出参加人,以体现代表性。每次征集确定参加开放日的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
4、组织活动。活动时间要安排紧凑,达到宣传政策、为民服务、倾听意见、展示形象、改善工作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放日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责任部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开放日活动抓紧抓好。
2、精心组织。要把开放日活动与各项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互相促进。要抓好本级,带动下级,一级抓一级,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督促,有落实。通过开放日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起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3、强化督查。要加强对下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工商行政开放日活动的指导,要认真接受群众的监督,对公众通过开放日活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整改,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开放日活动列入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重点督查,并作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