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08]128号)
现将《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现根据省建设厅、监察厅、财政厅及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 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青建房(2008)236号],就我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国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审计署《关于青海省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 用情况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和省监管办《责令整改通知书》[青监管(2007)95号]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依法治理、 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找准并解决好当前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好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和省监管办 《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切实防范风 险,促进各项政策有效落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标准,积极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快 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 抓紧解决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和省监管办《整改通知书》中反应的各类问题;
二是 进一步促进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各项制度和措施的有效落实,使住房公积金监督力度明显增强,违纪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纠正和 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