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协助党和政府开展的工作
1、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通过组织居民举行报告会、演讲会、座谈会和举办黑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向辖区居民宣传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特别是涉及广大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方针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在本社区做好《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搞好居民的思 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居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公德意识和道德水平。
3、在本社区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努力创建不同民族和不同宗教信仰的居民团结和睦、 共同进步的文明社区。
4、协助民政部门做好以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困难居民的救助工作,确保在本社区居民家庭发生困难和重大变故时,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5、在本社区宣传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保健知识,协助人口计生部门做好本社区居民,特别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 管理和服务工作。
6、协助政法部门做好本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确保本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7、组织居民、特别是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在本社区开展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活动,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本社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努力 建设环境优美、卫生良好的现代社区,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8、在本社区宣传
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协助司法部门调解邻里纠纷和各类社会矛盾,积极维护居民、特别是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基本权益 ,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监督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制止各种侵害居民基本权益的行为。
社区居委会根据以上工作需要,可以设立相关工作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成员。居民较少的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的 委员会。
五、其它工作
除以上与城市社区有关的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须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实施:
1、区(县)政府协助各街道办事处(镇)设立“社会事务受理中心”,作为政府部门工作下移到基层社区办理的机构,由区(县)政府职 能部门协同街道办事处(镇)派工作人员,以“一站式”服务方式受理各项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