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负责企业认领、经济户口管理、企业信用信息分析整合、统计报表及其他内勤工作;
4. 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工商注册登记费、变更费、工本费,管理罚没款、物,按财务规定上缴,并负责收费票据管理与使用;
5. 负责公文处理、统计报表、申投诉和信访维稳工作;
6. 指导个私协分会工作。
市场监管组:负责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商品交易市场(包括集贸市场)、格式合同条款、高危行业、娱乐场所等方面工作的检查与监管。按照辖区内街道、社区、行政村等的分布,划分若干个市场监管片区,定人、定岗、定责。
具体职责:
1. 负责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2. 监督和检查市场(展销会、租赁柜台)开办者(单位)的开办资格和经营服务情况,规范市场开办行为;
3. 检查经营者及上市商品的市场准入资格;
4. 监管集贸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正当的市场交易秩序;
5. 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和整治,依法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服务行为进行巡查监管;
6. 负责经济户口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采集;
7. 严格执行“市场巡查预警制”,纠正市场主体违法失信行为,建立失信记录;
8. 在市场巡查中搞好服务,落实好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9. 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应当履行的市场巡查职责。
公平交易组:负责查处无照经营、12315申诉举报维权案件、商标侵权、虚假广告案件,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红盾护农、“两虚一逃”、合同欺诈,指导消协分会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职责:
1. 及时受理12315申诉举报,维护消费者权益,指导“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维权站、消费者投诉站)工作;
2. 查处经济活动中的违章违法行为;
3. 开展或配合上级部门红盾护农、重点商品检测、保护商标专用权等工作;
4. 指导帮助经营主体纠正违法行为,及时将违法违规情况通知注册员做好信用记录;
5. 配合上级机关查办有关案件,随时完成上级交待的工作任务。
分局长兼任登记注册组组长、副分局长分别兼任市场监管组、公平交易组组长。
分局长对各组工作负领导责任,副分局长对本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员都是责任人。
专项整治等大项工作,由分局长统一指导调度,全分局人员参加。
(二)分局工作职责
1. 对辖区内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对消费纠纷进行调解,指导消协分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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