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各区县纠风办要会同交通、公安、林业等部门继续加强对易发公路“三乱”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监控,严格规范上路人员的执法行为,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
(九)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市直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对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责任,深化工作,注重制度,狠抓整改,特别是要抓好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窗口等基层部门的作风建设,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在创新制度上下功夫,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取信于民。要结合全市开展的“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各区县纠风办要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广泛开展对新增加专项治理涉及部门和行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以及基层站所、学校、医院的评议,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行风评议评价体系、运行方式和结果运用机制。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采取多种工作形式,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提高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市政府纠风办将继续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参加《青海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及时发现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区县、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目标考核。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牵头部门要统筹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抓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分工主动完成任务;各区县政府纠风办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办不正之风案件。〖HT〗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监督检查要深入基层,讲求实效,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不正之风问题。对专项治理工作要开展联合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要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事)件,严格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开展警示教育,实现纠风工作的综合效果。
(三)加强调查研究,大力推进源头预防工作。各区县政府纠风办和市直各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加大防范力度,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