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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8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各区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城市义务教育等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问题。加强对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规定标准和教育收费政策,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大力推行公平教育,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免收借读费。加强对教育经费和收费资金的监督,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
  (五)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各区县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继续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规范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实行院务公开,建立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医院行风活动,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净化医药广告环境。
  (六)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对落实中央、省、市惠农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及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认真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坑农害农行为的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建立健全加强农村土地监管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土地中的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七)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一要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各区县纠风办要在巩固现有清理成果的基础上,配合党委、人大、政协及政法、群众团体等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规范,大幅减少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一步减轻基层企业群众的负担,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二要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要求,坚决纠正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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