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厅加强托幼机构和小学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教育局、卫生局:
根据手足口病的流行规律,当前正是手足口病的流行和上升阶段,按照省政府手足口病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为实现“降低流行强度,减少或杜绝死亡”的目标,预防手足口病在托幼机构和小学的发生或流行,保障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患者和隐性感染者均为本病的传染源,许多儿童或成人感染可不发病,但可传播。肠道病毒主要经粪-口和/或呼吸道飞沫传播,接触病人皮肤、粪便、疱疹液和呼吸道分泌物及其污染的物品、用具等均可造成传播。肠道病毒传染性强,易引起暴发或流行。目前正是手足口病的流行季节,按照本病的流行规律流行高峰一般在6~7月份,因此,手足口病的防治形势十分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托幼机构和小学是手足口病发生和流行重点单位,各级教育、卫生部门要充分认识手足口病的防治形势,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明确责任、落实问责,全面做好托幼机构和小学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二、加强宣传,落实措施,防止手足口病在托幼机构和小学暴发流行
托幼机构和小学是人群高度密集场所,儿童对手足口病普遍易感,一旦有疫情发生,在短时间内可造成流行。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组织开展幼、小教师进行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使幼、小教师掌握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各托幼机构和小学要建立工作机制,分工到人、职责明确,全面落实晨检制度、卫生消毒制度、缺课追踪制度等措施,开展手足口病健康教育一堂课,传授手足口病预防知识、洗手方法等,引导儿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密切协作,强化督导,确保手足口病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到实处。
各地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在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小学中联合开展拉网式、多频次的督导检查,及时解决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