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和人生规划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鲁教基字〔2008〕14号)
各市教育局,莱钢教育处:
为做好我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鲁教基字〔2008〕1号),我厅对义务教育地方课程重新进行了规划,将地方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并组织专家研制了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和人生规划四门必修地方课程的实施指导意见。现将《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和人生规划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秋季开学,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要按照《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必修课程课时安排表》和《指导意见》的要求调整课程安排,必修地方课程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和人生规划四门课程要开足开好。
二、《指导意见》体现了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必修地方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和教学评价建议,是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编写和选用、教学和评估的依据,是我省管理和评价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的基础。
三、各地要依据《指导意见》,从我厅每年颁布的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我厅将结合工作实际,依据《指导意见》,适时组织新的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的开发建设。
四、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必修地方课程的的开设。学校要根据课程的要求做好教师配备,组建专(兼)职教师队伍,大力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课程实施能力。特别要扎实开展地方课程教学和研究活动,认真学习研究《指导意见》,落实《指导意见》的要求,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生活中学习、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中学习,切实推动地方课程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地在使用《指导意见》的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二○○八年四月三日
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
安全教育课程实施指导意见
(试行)
第一部分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地方课程建设的意见,结合我省中小学生的安全状况和教育教学实际,就我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安全教育课程实施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以中小学生生活为基础,以促进学生树立和强化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养成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为目标的一门综合性的必修地方课程。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人文性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以中小学生的发展为本,为他们安全健康的成长服务,帮助他们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伤害;从中小学生的生活体验出发,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用他们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课程内容、实施教学;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个体生命与自我、他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为他们的人文情怀和社会责任感的建立奠定基础。
(二)实用性
安全教育贯穿于生命发展的全过程,贯穿于中小学生的全部生活。本课程立足于学生安全生活的需要,提供预防和应对安全事故最基本、最有效的知识、方法和技能,以使学生能够科学、及时、有效地解决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各类安全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安全地成长。
(三)实践性
从中小学生的生活实际出发,将学生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类安全问题作为课程的主要内容,在生活中进行安全教育;注重与社会实践的联系,通过学生自主参与的、丰富多样的活动,在认识、体验与践行中增强安全意识,掌握方法技能,养成安全习惯,在活动中进行安全教育。
(四)综合性
以学生的生活为主线,把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等六个方面的安全问题有机整合;把公共安全知识和与其相关的法律、道德、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有机整合;坚持以学校教育为主,通过家庭、社区活动等多种途径,形成教育合力,实施课程目标。
二、课程的基本理念
(一)帮助中小学生健康安全成长是本课程的追求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中小学阶段是关系到学生健康发展和安全成长的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公共安全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对他们度过健康安全的一生具有基础性作用,对于提高我国整体国民的安全意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小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是本课程构建的基础
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是通过对生活的认识、体验和实践逐步形成的。伴随着学生生活范围的逐步扩展,他们面临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多,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也日益增多。本课程正是在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经验的基础上,为学生正确解决生活中的安全问题,保护个体生命安全,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体生命与自我、他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学校安全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是本课程遵循的基本原则
安全意识的形成、方法技能的掌握和安全习惯的养成,需要学生的自身实践和生活体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把学校安全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本课程提倡把安全教育寓于鲜活的生活主题中,坚持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课内课外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强化,养成习惯。
三、课程的设计思路
本课程以中小学生逐步扩展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网络生活等不同生活领域为基本线索,切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围绕学生成长的不同阶段中主要涉及的生命安全问题,分层次、分阶段整合了预防和应对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和信息安全、自然灾害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等六个模块的内容,突出了课程的主题性,把教育内容寓于生活主题之中。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以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二、分类目标
(一)情感、态度、价值观
1.感悟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形成尊重生命、珍视健康的态度。
2.培养社会安全责任感,形成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
3.树立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的自我保护意识。
4.珍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权利,富有爱心和责任感。
5.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6.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形成健康人格。
(二)能力
1.有效预防自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具备应对安全事故的自救、自护能力。
2.能够对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正确的辨别和判断,学会恰当避险。
3.初步认识社会生活的复杂性,能够做出有利于个人安全和社会安全的行为选择。
4.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能采用恰当的途径和方法救助他人。
(三)知识
1.知道生命是可贵的,初步认识自己的身体及其发育特点,了解必要的生命健康知识。
2.知道社会安全类突发事故的范围及危险、危害,了解社会安全类突发事故的防范知识和应对措施。
3.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和饮食卫生常识,知道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危害和防治措施。
4.知道网络的用途,学会合理使用网络资源,知道预防和应对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的措施。
5.了解突发自然灾害对生命安全可能造成的威胁,知道躲避自然灾害引发的危险的基本方法。
6.了解常见的意外伤害事故,知道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的求救和求生的方法。
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与活动建议
一、1至3年级
(一)社会安全教育
内容标准
| 活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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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在公共场所活动时的安全常识,遵守公共规则,避免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发生。
2.认识与陌生人交往中应当注意的问题,逐步形成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
3.了解社会安全类突发事故的危险和危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 列举生活中发生的实例(正反面例子均可),引导学生形成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
从报刊、影视作品中了解社会安全类突发事故的危险与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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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卫生安全教育
内容标准
| 活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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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和饮食卫生常识,逐步形成良好的公共卫生和饮食卫生习惯。
2.了解本年龄段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常识,培养疾病预防意识。
3.了解有关卫生保健常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讲究环境卫生。
| 搜集相关资料,制作本年龄段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常识的宣传小报。
介绍自己的良好卫生习惯,在班级里评选出“卫生小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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