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办公室、北京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投资价格调查专业年度业务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调查队: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投资价格调查基础工作,提高价格调查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权威性,按照生产投资价格调查工作的特点和主要职责,制定《生产投资价格调查专业年度业务考评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生产投资价格调查专业年度业务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投资价格调查基础工作,提高价格调查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权威性,维护国家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切实保障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质量,逐步实现管理制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优质服务,根据市局、总队的有关规定,结合生产投资价格调查工作的特点和主要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围绕统计工作要准确、及时的基本目标,结合工作职责与任务,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各区县生产投资价格调查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评时若发现考评对象存在违反《
统计法》的情况,则在考评中酌情扣分。
二、考评对象
各区县局、队价格科。
三、考评主要依据及重点
依据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价格统计报表制度,对价格调查工作的组织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考核。
1.主要包括纳入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规定报表的数据质量、信息服务和统计分析研究三个部分。
2.考评的重点。一是各专业数据质量及上报的时效性;二是各专业对制度方法的执行情况;三是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的撰写和采用情况;四是生产投资价格处布置的临时工作。
3.市局、总队开展的巡查、数据质量检查和企业调研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计入当年考评。
四、考评主要内容
1.报表工作情况。重点是报表报送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