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加快招商引资的舆论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改善投资环境的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人人都是环境、事事关系环境、处处营造环境”的浓厚招商氛围。要开辟专栏,集思广益,评环境、谈发展,广泛深入地宣传西宁市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报道改善投资环境的典型事例,大力宣传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成就、好典型和资源优势。积极推介我市特色产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和名牌产品,努力提升和塑造我市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
13、加快团结和谐的人文环境建设。扎实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全面贯彻实施《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继续抓好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弘扬包容诚信、务实创新的西宁精神,继承和发扬具有我市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凝聚合力,为改善全市的投资环境创建文明、高尚的人文形象。
四、切实加强对改善投资环境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14、建立健全改善投资环境工作的领导机制。建立招商引资工作例会制度,每年年初由市委市政府召开大会安排部署全年的招商引资工作,出台重要的文件政策,兑现招商引资工作奖罚结果等,市政府常务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招商引资专题会议,分析招商引资工作形势,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改善投资环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给予高度重视,凡是涉及与改善投资环境有关的部门,都要明确具体的改进措施,层层落实到相关的领导、岗位和责任人。
15、建立健全改善投资环境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改善投资环境情况进行视察或调研,加强民主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改善投资环境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之中,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每年开展一次改善投资环境工作检查,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评议投资环境活动,将排名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评价各地区、各部门改善投资环境成效的重要依据。
16、建立健全改善投资环境的投诉惩戒机制。各级政府要在监察机关设立投诉中心和投诉电话,负责受理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影响投资环境行为的投诉。凡被投诉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年度评奖、评优资格;情节较为严重的,坚决落实处理措施。加大对损害投资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