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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北京市政府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目标和《科技北京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按照科技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2009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2009〕25号)文件精神,优先转化一批能够解决当前农业生产实际问题并具有良好转化前景的科技成果,以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三农”的影响。
  按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北京市科委、市财政局联合转发《2009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简称“指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指南”精神,由北京市科委负责国资委系统项目和北京市系统项目的推荐。
  2、请各有关单位根据《2009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附件。
  3、2009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实行数字化管理,申报单位需通过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网上申请。申报操作规程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通知公告栏。
  4、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在线提交后打印,生成带有“转化资金”水印的书面材料。并于2009年6月17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盖公章)报送至北京市科委农村发展中心农村科技服务港。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郊板井曙光花园中路11号北京农科大厦B座701室
  邮  编:100097
  联 系 人:郭 敏   李守勇
  联系电话:51501854、 51501855

  附件1:2009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09年申报材料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三日

  附件1:
  2009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要求
  本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要与扩内需、保增长、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相结合,着力引导和促进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开展科技创业活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在现代农业和涉农领域中的转化应用,为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密切结合的创新体系奠定基础。重点支持对我国粮食生产、现代农业及相关产业发展,以及民生改善具有重要作用的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促进科技要素加速向农业和农村转移。
  二、支持重点方向
  (一)现代种业。
  着力转化一批加快现代种业发展的新技术、新成果,培育行业创新和科技创业能力,加速优质新品种产业化进程。本年度重点支持:
  1. 高产、优质、高抗粮棉油作物新品种及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蔬菜、果树、花卉等新品种及集约化、设施化生产技术;优质生态林、经济林、用材林、牧草、竹藤等新品种培育及管理技术。
  2. 农林作物种子与种苗规模化繁育、种子综合加工、质量检测技术和种质资源检测保护技术及产品。
  3. 优质抗病畜禽、水产、特种养殖新品种及快速扩繁、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
  4. 动物胚胎高效生产及移植配套技术;经国家管理部门批准的转基因新品种。
  (二)食品及农产品加工。
  转化一批促进提升食品加工安全性和附加值,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的新技术和新成果,增强我国食品行业国际竞争力。本年度重点支持:
  1. 特色粮油食品、果蔬食品、畜禽食品、海洋食品加工技术与设备;方便、营养、健康食品加工技术与设备。
  2. 食品及农产品商品化处理成套技术与装备。
  3. 主要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评价、检验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
  4. 远洋渔业和海上储藏加工技术和设备。
  (三)饲料及添加剂。
  通过转化一批无污染、无公害、无残留、效果好饲料行业的新技术新成果,促进饲料产业技术升级,为畜禽产业生产提供保障。本年度重点支持:
  1. 生物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技术与产品。
  2. 功能、环保型饲料生产技术与产品。
  3.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评价、检测、安全预警技术及产品。
  4. 畜禽水产等配合饲料转化增效技术及产品。
  (四)生物农药和肥料。
  着力转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对产业发展有重大支撑作用的农业生物技术和产品,促进科技创业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优势企业。本年度重点支持:
  1. 生物型杀菌、杀虫、除草、灭鼠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生产技术及产品。
  2. 植物微生态制剂生产技术与产品。
  3. 区域性农林重大生物灾害可持续控制技术及产品。
  4. 生物肥料、有机肥、缓释控释肥料等新型环保肥料的生产技术与产品。
  (五)农机装备。
  加快农机化新技术、新成果的中试和熟化,增强我国农机装备行业竞争力,促进农业生产的精准化、设施化、信息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本年度重点支持:
  1. 农作物、牧草、林木种子收获、清选、加工设备。
  2. 新型农田作业机械、设施栽培技术装备与高效、精量施肥、施药机械和设备。
  3. 新型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以及牧草、饲料加工、林产机械和技术装备。
  4. 农业生产智能决策、管理、监测、控制及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技术与产品;精准农业田间信息获取、决策处方及精准作业技术与产品。
  5. 面向农村科技推广、培训和服务的信息技术与产品。
  (六)生物质资源利用与生物能源。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产学研结合加快生物质能产业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和循环型农业发展,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本年度重点支持:
  1. 秸秆、稻壳等农林生物质能转化、生物基材料开发和农村节能技术及设备。
  2. 农林生物质收储运、预处理、固体成型燃料高效燃烧、高效热解气化及干馏等技术及设备。
  3. 沼气综合开发配套技术及设备。
  (七)林产加工。
  转化一批能带动产业链延伸、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精深加工新技术和新成果,促进林产加工行业可持续发展,培育一批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本年度重点支持:
  1. 农林废弃物新材料及其高附加值产品制造技术。
  2. 人工林木材改性处理技术与产品。
  (八)乡村环保。
  着力转化一批改善和修复农村生态和生活环境的技术成果,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本年度重点支持:
  1. 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与修复、退化草地植被恢复、重建与可持续利用技术,水土保持与小流域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草)与荒漠化治理、山区综合开发以及不同区域农林复合生态系统构建技术。
  2. 水源保护与合理开发、灌区节水以及雨洪资源利用技术与产品;农作物高效节水、保水、输配水新技术、新材料与新设备;农村饮用水安全新技术及设备。
  3. 农田保育、中低产田改造、耕地改良与保护性耕作技术;新型土壤调理剂、土壤改良剂、水土环境修复制剂等的生产技术及产品。
  4. 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治理技术与设备,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设备。
  (九)乡村现代物流。
  转化一批高效、安全、节能、低损耗、通用性强的乡村物流技术成果,通过促进乡村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快农业产业价值链延伸。本年度重点支持:
  1. 粮棉油产品产后减损、精选分级和节能仓储技术与装备;绿色物流集成技术与配套装备。
  2. 鲜活农产品贮运保鲜与物流配送技术与设备;特色鲜活农产品冷链技术与装备系统集成与配套设备;在线快速检测、分级、评价和定价技术系统。
  3. 物流信息的采集、监测与决策支持系统与配套设备;粮棉油物流数字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
  (十)动植物保护及防灾减灾。
  转化一批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与流行的先进技术成果,增强农业防控自然灾害能力。本年度重点支持:
  1. 动物传染病、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高效特异性疫苗生产技术及产品;高效安全新型兽药、兽医器械生产及产品质量监测等技术与产品;畜禽水产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快速诊断、应急处理技术及配套产品。
  2. 主要植物病虫害及抗药性检测、诊断技术与产品;农药高效安全施用技术与设备。
  3. 重大气象灾害及森林火灾监测、预警、防控技术与产品。
  三、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1. 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大陆依法登记注册,内资或内资控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
  (2)主要从事农业科研、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业务,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和农业科技开发业绩,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3)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2. 申报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和工业化生产前景的成熟配套技术。
  (3)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
  (二)优先支持对象。
  1. 优先支持的单位。
  (1)积极开展农村科技创业活动、科技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有良好产业前景的企事业单位。
  (2)技术水平高、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前景好和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鼓励由企业牵头的产学研合作。
  (3)国家星火龙头企业和星火外向型企业,国家星火技术密集区、星火产业带等科技产业化基地内的企业或单位。
  (4)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合作的科研院所。
  (5)国家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科技园区及农业科研单位整体转制并从事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科技型企业。
  2. 优先支持的项目。
  (1)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有望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或优势产区的项目。
  (2)能显著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重点支持节约型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的项目,具有显著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就业岗位、增加农民收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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