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哈尔滨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6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深化改革,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减轻农民负担
  2006年,我市要在认真总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三方面的改革和配套措施建设:一是深化村级财务改革。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民主监督,按照“村财民理乡监管”的办法,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重点抓好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债权债务管理、资产台账等制度建设。坚持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完善村民议事规则,重大财务开支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积极化解村级债务。要下大力气研究制定“控制新债发生,化解旧债”的具体办法,采取各种措施坚决杜绝新债的发生,积极化解旧债。对村级债务要区分情况,摸清底数,分类化解。按照国办发[2005]39号文件要求,坚决做到“八不准”,积极开展回收债权,偿还债务的工作,采取超常措施化解村级债务,切实减轻村级债务负担。三是加强村级民主建设。要按照村民组织法的要求,推进村级民主化建设,真正实现村民的事情由村民自己商议决定,保证村级自治组织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民主监督,坚持村务公开,深入开展“一事一议”,坚决控制“一事一议”筹资标准,抓好村民议事的好典型。
  (二)坚持和完善“四项制度”,重点治理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要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各区、县(市)要确保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内容全面、准确、合法,公示形式要贴近群众,切实做到经常化、规范化。二是要规范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方法,即在严格规定杂费、课本和作业费基础上,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严禁“一费制”外强行收取其它费用。三是要严格实施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四是要继续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和违规违纪行为,建立预防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涉农收费和对各类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
  要加强对农民收费情况和粮食补贴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到位情况的监管,特别是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情况、农机收费、土地收费等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县、乡、村面向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以及截留、扣缴、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严禁各区、县(市)设立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切实加强对现行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公示内容的审核、监督,防止以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要加强对农村灌溉用水、用电等涉农价格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专项治理,彻底取消中间环节乱加价和搭车收费,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