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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6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6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农工组办发[2006]4号)


各区、县(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哈尔滨市2006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实际,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并按方案要求,定期向市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中共哈尔滨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4月20日

  哈尔滨市2006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市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省委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黑纠办发[2006]2号)和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2006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黑农负办[2006]1号)要求,制定2006年哈尔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2006年我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为依据,继续加大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综合治理各种不合理负担,建立并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监督机制,推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确保实现农民负担较上年减轻,不发生因农民负担重而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全部免征农业税后,虽然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了,农民收入也较以前有所提高,但农民负担问题依然严峻,农村“三乱”问题远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特别是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好形势下,更要下大力气防止农民负担的反弹,坚决杜绝由向农民直接伸手变为向村级组织伸手;由明目张胆变为巧立名目的一些更隐蔽的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因此,2006年我市在注重抓好全面宣传、重点检查、综合治理的同时,重点要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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