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名
| 组 长
| 组 员
| 考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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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方秀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 于归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科长)
肖 青(市工商局科长)
简中玉(市经委科长)
| 岳塘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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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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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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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刘先群(市质监局纪检组长)
| 蒋云华(市质监局科长)
胡正明(市畜牧局科长)
胡志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科员)
| 湘乡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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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市农业局
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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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程序
1.听取各县(市)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汇报;
2.按照《湘潭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考核评估细则》检查相关资料;
3.实地抽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销售单位、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餐饮等单位各1家,各县(市)区应准备抽查数量2倍的待抽单位名单,供督查和评估组抽查;
4.打分与汇总,并完成考核评估报告;
5.考核评估组完成检查后,将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与整改建议向各县(市)区反馈;
6.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考核评估工作情况汇报,报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