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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潭政办函[2009]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为考核评估全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任务完成情况,根据湖南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湘潭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在2009年4月中下旬对全市5个县(市)区的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请对照《湘潭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考核评估方案》和《湘潭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考核评估细则》(附后),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1. 湘潭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考核评估方案
  2. 湘潭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考核评估细则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湘潭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专项整治行动考核评估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考核评估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2009年4月15日至4月25日,具体日期由各县(市)区与组长单位联系确定。
  二、组织方式
  1.此次考核评估由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对5个县(市)区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2.本次考核评估分五个组,组长单位为: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单位:市工商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省盐业集团湘潭分公司、市商务局。

组名

组 长

组    员

考核单位

第一组

 

周惠明(市卫生局副局长)

马少武(市卫生局科长)

彭雪凯(市农业局科长)

谢正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任科员)

湘潭县政府

雨湖区政府

市质监局

市畜牧局

省盐业集团湘潭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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