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协助农业部门按计划完成农村改厕任务,新增三联式沼气厕所180万座。
3、协助卫生部门重点抓好20个监测点县(市、区)的水质监测,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加强监测质量控制,加强农村新建改水工程水源选择、净水工艺等的技术论证和竣工后的卫生学评价;在全省17个血吸虫病重疫区县建立卫生厕所无害化监测点,每年对新建的三格化粪池和三联式沼气池厕所进行无害化效果监测,对达不到无害化处理效果的卫生厕所,提出改进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
《条例》,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本地区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建立和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统筹各方力量,把卫生城镇创建与文明城镇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把卫生镇、村创建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百镇千村工程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卫生创建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广泛筹集各项爱国卫生工作资金,加大投入,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的需要;四是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奖优罚劣,激励工作;五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本地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强化长效监督与管理。
(二)强化部门职责。各级爱卫会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每年召开1-2次全体委员会议,专题研究爱国卫生工作,检查督促各部门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实行委员部门向委员会报告工作的制度,各委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围绕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目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确保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加大经费投入。将爱国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协调发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经费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各级卫生部门在优化卫生资源配置,调整卫生经费投入结构中,保证健康教育经费的投入,并随公共卫生经费投入比例而增加。加大对除四害、卫生城镇创建等工作的投入,促进工作开展。各级政府对农村改水改厕的经费投入,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
(四)加大宣传力度。一是结合贯彻实施
《条例》,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
《条例》,努力营造良好的爱国卫生社会舆论氛围,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素质与爱国卫生意识,使爱国卫生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建立健全“行动”网络,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优势,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资源,促进“行动”可持续发展。三是采取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在本媒体上设置卫生栏目,开展健康教育;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医疗卫生单位,把健康教育列为医务人员的职责范围,组织专家面对面的向城市居民传播健康知识。武汉、宜昌、襄樊等大、中城市,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健康教育的力度,干预不健康的行为,提高城市居民文明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