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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爱卫办关于确定第四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能力建设综合试点项目单位的通知

湖北省爱卫办关于确定第四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能力建设综合试点项目单位的通知
(鄂爱卫办[2008]03号)


襄樊市、荆州市、荆门市、随州市、神农架林区、当阳市、枝江市、黄梅县、茅箭区爱卫办:
  为加强我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能力建设,根据你们的申报,经研究,确定你办及健康教育机构为我省第四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能力建设综合试点项目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时间
  本项目的起止时间为2008年4月-2009年3月。
  二、项目经费
  省爱卫办支持地级市各4万元(其中,爱卫办1万元、健教机构3万元)、林区及县(市、区)各3万元(其中,爱卫办1万元、健教机构2万元)项目活动经费。项目市、林区、县(市、区)爱卫办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分别落实相应的配套经费,保证项目的实施(另行下发)。
  三、项目内容
  按照《湖北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的内容组织实施,同时,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详细内容见《2008年湖北省实施中央及本省健康教育项目技术指南》。
  四、项目管理与实施
  本项目由爱卫办组织协调,健康教育机构具体实施,省健康教育所负责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估。除实施本级项目活动外,襄樊、荆州、荆门、随州4个市还要分别确定1个县(市、区)爱卫办及健康教育机构、1个乡镇卫生院、1个村作为项目的实施单位;神农架林区、当阳市、枝江市、黄梅县分别确定1个乡镇卫生院、1个村作为项目的实施单位;茅箭区自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项目的实施单位。为合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爱卫办建议各地确定实施项目的县(市、区)、乡(镇)、村时,优先选定省政府联系的乡(镇)、村,建议名单如下:
  襄樊市谷城县石花镇小坦山村
  荆州市荆州区弥市镇五灵观村
  荆门市沙洋县后港镇黎坪村
  随州市曾都区何店镇浪河村
  神农架林区木鱼镇红花坪村
  当阳市两河镇群丰村
  枝江市问安镇张家桥村
  黄梅县濯岗镇桂坝村
  五、培训与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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