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全市4个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水库、河网水体水质一到三类水质比例达到85%以上。
到2010年,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能减排规范标准体系、政策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三、主要措施和工作任
(一)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优化产业项目的投资结构,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相关规定,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认真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尽快实施贵溪火力发电厂“上大压小”项目,关停其现有4台125MW小火电机组,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硫约3.3万吨。加快淘汰小钢铁、小水泥、小化工、小冶炼等落后产能。
(二)落实工业节能措施,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全面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大力推进江铜集团贵溪冶炼厂、贵溪新世纪水泥有限公司余热回收利用、贵溪化肥有限公司35T燃煤锅炉、贵溪发电厂高压电机变频改造等一批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到2010年形成5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进一步加强贵冶等主要废水排放企业工业废水的综合治理,推行工业生产循环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严禁在信江沿岸布局危险化学品、电镀、造纸等高污染、高风险产业项目,建立以水资源为纽带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对取水量较大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业项目必须制定节水措施,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工艺与产品,安装工业用水计量设施和选用低水耗的用水设备、产品,加强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在招商引资上,要充分论证,科学决策,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坚决杜绝引进污染严重、水资源消耗大的项目、技术和设备,防止发生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短期行为,力争跨越“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阶段,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快一批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2008-2009年,市区、贵溪、余江城区先后建成管网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并安装与环保、建设部门联网的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3.49万吨/日,形成COD削减能力0.69万吨/年。实施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2010年全市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2.41万吨。“十一五”期间,全市投运火电脱硫机组725MW,其中新建燃煤电厂同步投运脱硫机组600MW,现有燃煤电厂同步投运脱硫机组125MW,形成二氧化硫削减能力0.7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