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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府办发〔2008〕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鹰潭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编委《关于同意市中小企业局单列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批复》(鹰编发〔2007〕33号),市中小企业局从市经贸委分离,为市政府直属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全市中小企业的规划、指导和服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草拟我市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扶持措施;指导中小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的调整。

  (三)负责对全市工业园区的协调服务,承担全市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监测、分析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态势,拟定并落实中小企业发展预期调控目标和措施。

  (五)指导和推进全市中小企业改革;指导中小企业加强基础管理;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创名牌、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

  (六)指导建立并监督、管理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对信用担保机构设立的申报管理及审核备案。

  (七)负责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主导作用。

  (八)负责提出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办法,负责上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技术项目的推荐审核工作。指导监督项目实施及验收。

  (九)依法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获得技术、项目、人才、信息等提供服务。

  (十)指导、规范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和有关协会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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