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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鹰潭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鹰潭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鹰府办字〔2008〕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鹰潭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史 可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蔡卫东 市财政局局长
徐兴远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舒忠东 市监察局副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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