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根据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立足我市实际,认真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各科课程标准(实验),创造性地开展实验工作,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途径,全面提高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并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相适应的教育管理制度,通过推进基于模块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新课程实施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形成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妥善安排好原有班级(行政班)编排与教学班并行的新型教学组织活动,探讨适应新课程实验要求的对学生的管理形式。
探索建立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营造课程实施的交流平台,增强教师和学生对新课程的适应性,提高教师利用、开发课程及课程资源的能力,提高学校课程建设、课程管理能力。
探索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教学评价制度与质量监测机制,按照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制度。
探索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形成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有利于教师专业主动发展的机制,全面提高我市普通高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课程内容和实施要求
(一)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新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3个层次构成。
学习领域: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8个领域。
科目: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8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教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个(或13个)科目。其中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模块: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