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鹰潭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发〔2008〕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关于《鹰潭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鹰潭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办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日)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部署,我市从2008年秋季开始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字〔2003〕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立足我市实际,学习借鉴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的有益做法和兄弟地市的成功经验,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核心,认真实施普通高中课程,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努力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奠定基础,为我市推进“四大一新”发展战略、实现鹰潭超常发展、打造独具鹰潭特色的经济“小巨人”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要遵循积极、稳妥、务实、创新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新课程实验的正确方向,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在实施过程中,要落实政府行为,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协调、沟通与合作,形成新课程实验的合力;要在省教育厅的部署下,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新课程实验,争取三年达到国家课程方案的规划目标;要坚持科研引领,加强教育科学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实验、探索、研究新课程的热情与积极性,帮助他们提高新课程的实施水平;要注意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注重研究新课程实验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实验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