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鹰府办字〔2008〕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审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200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审改办〔2008〕1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现就抓紧做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前期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项目,造流程,压期限
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驻鹰有关单位要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本次项目清理要以2005年12月29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05〕24号)为基础,对照《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6号)以及2006年、2007年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设立的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对接,分别列出本地本部门保留、取消、调整的审批项目目录,明确每个保留项目的名称、依据、实施机构、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在此基础上,要对每个保留项目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发证、变更、延续以及特别规定程序实行流程再造。同时,为提高审批效率,在每个保留项目法定审批期限的基础上,按照每个保留项目原则上压缩三分之一期限的要求,承诺办理期限。清项目、造流程、压期限是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打牢基础,为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项目清理工作务必于今年9月底完成。
二、整合信息化资源
各地各部门要整合现有信息化资源,充分利用已有的政务网络、软硬件设备、技术人才和机房场地等条件,节省项目投资和运行维护成本。要在规划和整合现有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上,为项目建设做好物理基础环境准备。此项工作务必于2008年9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