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财发[2008]123号)
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西安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的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制度和措施,规范支出行为,降低行政成本;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出差人员的工作考核机制,提高出差人员办事效率。
附件:西安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西安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陕西省省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陕财办行〔2007〕37号)和我市实际情况,按照节俭必需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级单位),包括驻西安市以外地区的市级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 市级单位要切实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不得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 别
| 火车
| 轮 船
(不包括旅游船)
| 飞机
| 其他交通工具
(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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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市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 软席
(软座、软卧)
| 一等舱
| 头等舱
| 凭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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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 软席
(软座、软卧)/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软席(软座、软卧)
| 二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其余人员
| 硬席
(硬座、硬卧)/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软席(软座、软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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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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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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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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