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爱卫办关于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能力建设综合试点项目终期评估的通知
宜昌市、咸宁市、天门市爱卫办:
第三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能力建设综合试点项目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项目工作要求,我办定于4月组织开展终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按照《湖北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能力建设试点项目考核评价标准》的内容开展评估工作。
二、评估方式
(一)自评。各地组织自评,按照考核评价标准评分,撰写自评报告,收集整理资料等。
(二)抽查。省爱卫办根据各地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三、时间及要求
各地要认真组织自评,并于4月底前将项目资料汇编成册,分别报送省爱卫办和省健康教育所。资料汇编内容包括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含开展的主要工作、主要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等)、评分表、工作计划或方案、相关文件及过程资料(过程资料含工作图片、发放的传播材料、培训科目等能反映工作情况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