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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爱卫办、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工商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一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

  (四)随访和评价阶段(2008年 12月)
  1、竞赛评价
  2008年12月我省召开戒烟大赛工作总结会。
  2、半年随访
  各地对己戒烟半年的参赛者进随访调查,方法:随机抽取 10%的报名登记者进行电话或实地调查。填写“2008 年中国戒烟大赛半年随访表”(附后)。
  (五)巩固和延续的社区帮助阶段(2009 年 1月~2009年 12月)
  利用戒烟大赛活动的参与性和影响力,通过科学运作,逐步培育成有中国特色的公共卫生品牌公益活动,并长期开展下去。
  六、时间安排
  媒体宣传: 2008年4~5月;
  组织报名: 2008年5月1~31日;
  各地上报资料到省:2008年6月10日前;
  省上报资料到国家:2008年6月30日前;
  报名者戒烟及戒烟支持:2008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省及国家级抽奖:2008年12月;
  半年随访:2008年12月15日前;
  随访数据上报省级:2008年12月20日前;
  省级颁奖:2008年12月底;
  国家颁奖:2009年1月。
  七、参赛要求
  (一)报名资格
  参赛人员必须年满 18 岁,并且正在吸烟或使用其他烟草制品,在大赛开始前至少吸烟一年。
  (二)登记表和参赛方式
  参赛人员必须填写一份参赛登记表(附后)并于戒烟日(2008年5月31日)之前交至当地大赛组委会。登记表内容包括个人情况及吸烟情况,并提供两位证明人信息。证明人必须能够证实参赛人员(即每日吸烟者)有资格参加大赛,并且能够证实吸烟者在大赛期间的吸烟情况。参赛者在登记表中应保证本人将遵守大赛规则,大赛期间努力戒烟并如实陈述事实。参赛者必须签名才能生效。
  (三)大赛时间
  (1)报名:2008年从5月1日起至5月31日(即世界无烟日)。
  (2)戒烟:从 2008 年 6 月 1 日起,要求戒烟时间维持至少半年。
  八、奖项
  (一)国家级
  本次大赛设立的奖项包括大众奖和医务人员奖,还对组织单位进行奖励。
  1、大众奖 3名:
  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或价值1万元的奖品;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或价值5000元的奖品;
  2、医务人员奖 3名: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或价值5000元的奖品;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或价值2000元的奖品;
  参赛的医务人员不参加大众奖的抽取。
  3、组织奖 10个:
  国家级将根据各参赛省市及机构(途径)的报名情况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 10 个优秀组织机构(包括卫生机构)进行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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