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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爱卫办、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工商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一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爱卫办、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工商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一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
(鄂爱卫办[2008]09号)


各市(州)、县(市、区)爱卫办,卫生局,教育局,工商局:
  2008年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1个世界无烟日。本次无烟日的主题是“无烟青少年”,口号是“禁止烟草广告和促销,确保无烟青春好年华”。
  2008年2月发布的《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烟草流行报告》显示,烟草是人类健康所面临的最大且又可以预防的危险因素,也是按其生产说明使用却导致高达50%吸食者死亡的唯一消费品。20世纪烟草流行导致全球1亿人死亡,如果各国政府不采取有力措施,这个数字将在21世纪变成10亿,而且80%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全世界只有5%的人生活在完全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国家,10亿青少年中的85%生活在发展中国家。烟草业的广告和促销活动,能诱惑青少年吸烟。青少年一旦尝试了烟草这一高度成瘾的产品,很容易造成终身烟草依赖。广泛禁止烟草广告和促销,杜绝烟草行业对任何赛事或活动的赞助,是保护青少年不受烟草危害的最有效途径之一。《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也特别要求各缔约国在《公约》生效5年内广泛禁止烟草广告和促销活动。
  我国有3亿多人吸烟,约占全球吸烟总人数的三分之一。2005年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15岁以上男女学生的现在吸烟率分别为22.4%和3.9%。2002年,男性教师吸烟率高达48.4%,既给儿童青少年造成了不良影响,又为学校控烟工作增加了难度。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为进一步做好控烟履约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吸烟危害的认识,保护未成年人,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二十一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发[2008]21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爱卫、卫生部门要结合世界无烟日主题和控烟工作新形势, 积极开展控烟履约工作。各地要按照“2008年中国戒烟大赛湖北省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参加2008年中国戒烟大赛。要结合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加强控烟工作网络与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支持戒烟门诊试点建设,鼓励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戒烟服务。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积极开展创建“无烟校园”活动。学校要将控烟纳入工作计划,制定控烟规章制度。教学区域内不得设吸烟室、吸烟区。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开展“吸烟和被动吸烟有害健康”等内容的教育。积极倡导吸烟的教职员工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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