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09〕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行政效率提速提质为重点,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直各有关部门现有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至少缩减30%,精简或委托、下放给下级部门实施;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至少缩减30%,改变审批方式,变审批为核准、备案;行政审批时间在各自现有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至少缩减50%。全面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建立规范的审批模式,健全各项配套规章制度。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力争2年内实现行政审批电子监控,实现项目审批时间在全省最短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各有关部门对现有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进行复查复审和评估论证,疏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8月底)。主要任务是:
1.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一是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和该取消的必须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的要求,对目前各部门行使的各类审批权进行再清理,对现有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缩减30%,凡是国务院、省政府已经明令取消的,要停止审批并公布取消;作出改变管理方式等其他调整的,要及时调整到位。二是继续下放审批权限。凡由下级行政机关作实质性审查、上级行政机关只作程序性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应按照便于监管、方便群众的原则,采取委托的方式,下放到下级行政机关实施。凡市级和基层都可以许可的,一律下放到县(市、区)。凡是企业投资项目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三是进一步缩减审批时间。按照便民、及时的要求,减少环节,简化手续,大幅度缩短审批时间。市直各部门审批时间在各自现有承诺时限的基础上缩减50%。
市直单位按上述要求清理后,填写《鹰潭市市直单位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登记表》、《鹰潭市市直单位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登记表》、《鹰潭市市直单位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理登记表》、《鹰潭市市直单位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统计表》(见附表),于5月底将表格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市审改办(传真:6443255,电子信箱:wxq7123@126.com)。由市审改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审查意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办事窗口向社会公布。凡未按要求如实上报的行政审批项目,市政府一律不予公布,今后如再进行该项行政审批的,按违规行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