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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爱卫办、湖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的意见

  各地要参照省级模式成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协调小组,统一规划、统筹协调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把《规划纲要》中的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各职能处(科)室,将其工作内容纳入各处(科)室职能工作中,与年度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下工作制度: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报告前段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信息反馈制度,协调小组成员处(科)室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小组办公室将收集到的信息集中后及时向协调小组和上级报告;联络员例会制度,成员处(科)室联络员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例会,相互交流、沟通信息;年终统一考核制度,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对各职能处(科)室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进行统一考核等。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促进《规划纲要》各项指标和任务的完成,协力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三、健全网络,不断提高各级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能力。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湖北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加强组织网络建设,把队伍建设、专业人员素质的提高放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优先位置考虑,不断提高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人员的能力。要按照《规范》的要求,在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健康教育机构,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和适应工作需要的设备和办公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经费逐步达到当地当年卫生事业经费5%的比例,并随公共卫生经费投入比例而增加。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乡(镇、街道)、村卫生机构及居委会、驻街单位、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等要有专(兼)职人员,直接面向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要完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信息网络,建立完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家库、传播材料库等。
  四、突出重点,带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全面开展。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巩固提高的指导思想。其重点工作如下:一是开展季节性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要针对不同季节,宣传易发、高发、暴发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努力提高群众的防控意识。二是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2008年1月4日,卫生部第3号公告发布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试行)》(以下简称《健康66条》),5月12日,又正式启动了以《健康66条》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各地要做好《健康66条》的宣传、培训、监测和评价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此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三是实施“健康中国2020”战略。“健康中国2020”战略是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大公共卫生行动,也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一个新的要求,要准确分析和全面把握新形势下影响城乡居民健康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健康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健康知识传播和行为干预;四是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结合宣传推广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工作,组织开展亿万农民健康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动员农民,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农民的健康意识;五是加强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工作。将其列入公共卫生的重点进行干预,加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立法和执法;六是开展农民工健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民工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农民工自我保健意识,改变不良的健康行为,促进其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七是加强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能力综合试点建设,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各级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的素质及技能。在重点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做好其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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